“第九章”

北华有榆

翌日,不同于昨夜的狂风暴雨。阳光正好,不娇不媚。

雨后的空气新鲜香甜,卫明歌也幽幽转醒。不得不说她身体不错,若是换了别人,不知要躺在床上几日,也亏得她命大。

阳光缕缕照射在她脸上,许是太强了,她不由得闭上了双眼,脸上泛着点点红晕。

随着脚步声逐渐清晰,眼前一暗,卫明歌这才缓缓睁开眼。

三个人,只有三个人!

她已经到了废材的地步了吗?一个傻子,一个农妇,外加一个……嗯……男的。

这是歧视吧,是吧!

那男子把别在腰间的短刀一丢,直接了当道,“给你两个选择,生还是死?”

虽然他一脸的正经,可是卫明歌心里一阵无语。

大哥,这个问题是个人都会选活着呀。

虽然心里极度无语,但论实力打不过,那就是有听赢家的安排。

那男子才缓缓道出实情:原来他是萧府老爷的得力幕僚,可惜长子萧笠却被迫害导致智力如十岁孩童,连身体也不长了。

说着,一把拉过身边的少年。也就是那个痴傻的人。

见卫明歌似乎有些怜悯他,他又继续说道,“少爷心智单纯,少有女子愿意好生照料他……”

所以,他是觉得她卫明歌愿意喽。她真的很想告诉他,你想多了,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还有个弟弟,再说了,我又不是他的谁。

不过这少年也甚是可怜。

那人见她表情微微软和,趁势说道,“其实也不用多久,你只要陪他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你就离开,我付你丰厚的报酬,并且我家老爷也说了,满足你一个要求……”

“一个月?”

好生怪异,一个月之后就有人愿意来服侍他了?管她的,有钱赚干嘛不做。

卫明歌仔细想了想,认真思考其中的利弊。

萧府可是京城赫赫有名的世家大族,如果可以借萧大人之手,相当于至少可以少走着弯路。

来不及多想,她一口答应了。

却见那人弯了弯嘴角,笑的有些诡异。卫明歌没有忽略掉他的任何一个神情,倒也不在意,只当他是真心为他家少爷而开心。

那人招了招手,背对着卫明歌,对那老妇命令道,“给我好生看好她,她若是不见了,小心你的脑袋移位,哼。”

老妇急忙表忠心道,“奴婢会好好看着她的。”说着,整个身体都开始颤抖。

那人倒没再难为她,顺势将少年往她面前一推,便借口离开了,留下了那个老妇。

显然受过训练。

那老妇略弯着腰,恭敬的伸出一只手,“姑娘,奴婢冬梅,这边请。”

卫明歌牵着少年的手一路沿着萧府的小路往东走,尽头便是他们为她们准备的房间。

格局倒是不错,毕竟他家少爷就在这里。房间分为东房和西房,却是正对着的。

午饭时,少年就开始展现他的本性——数米。

没错,就是米饭倒在桌上,一颗一颗的数。

卫明歌实在是太饿了,见到堪称一场盛宴的午餐,早就没了形象,恨不得用手抓着吃。所以,对于萧笠的行为选择习惯性漠视。

卫明歌本以为数完后他就会乖乖吃饭,可是,事实证明,她真的想太多了。

萧笠数完后,只见他伸出他的一双厚手,一捏。

这是要干啥?

他先是用手把它们揉成一团,在把手捏成拳头状,一拳,两拳,直至那米团变得滚圆。

他忽然大喝一声,‘哈’。

卫明歌还未反应过来,他已经把米团放在地上揉捏。做完这一切,他露出一脸的明笑,似享受般一口一口吃掉。

“呕……”,卫明歌刚吃过的饭就开始不安分了。

好不容易等他好好吃过午饭,她便牵着少年的手绕着院子散步,实是观察萧府的路线图。

可她逛完一圈,发现萧府实在是太大了。她完全记不住路呀。

其实卫明歌无法把那个赫赫有名的萧笠与现在的痴儿相比。不仅心理上别扭,而且她还是个未出阁的女子,她怎么懂带男人。

咳咳,是孩子!

所以在她的认知里,带孩子等同于陪吃、陪睡、陪玩……等。

可是,真的不是这样的。

完全变了一个人的萧笠,绝对堪比顶级小泼皮。说他傻吧,他每次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的石头又总是丢在别人的碗里。

卫明歌每次都要深呼吸才能克制自己想敲开他的头来看看是什么构造!

这日,卫明歌决定要带萧笠出府游乐。萧笠像是知道些什么,倒是没再折腾了。

少明寺坐落于京城的边缘,从萧府出去坐马车也要些许时辰。

不知是不是错觉,萧府管家为她们带了不少的侍卫,一行人围在马车周围,不像是保护,倒像是监视。

他在怕什么?怕她逃走。她卫明歌虽然不是君子,但也是说话算话的人。何况有钱挣,她怎么可能跑呢。

佛门净地,向来喜欢大兴种植树木,寓意静安。夏日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乘凉的去处。寺在山顶,是不许人坐马车的,需一步步诚心而上,方为心诚。

相传它还有个传说:官家小姐与寒门子弟想恋,两边父母都是不同意的。官家认为男子太贫穷,完全配不上他家女儿。男方家认为他儿子日后一定高中,是女子配不上他们家。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人都不愿分开,两人密谋私奔被发现,男子被活生生打死扔在山崖下,女子心病难医,不久也就郁郁而终。

后来那处悬崖,也就是现在的少明寺,有人说那女子化作了一株桃花树,年年开在夏日,红的似火,好不明艳。

少明寺从山脚到山顶有约两千步阶梯,显得静肃而悠长。不知是不是氛围所致,萧笠只是好奇的望着四周,小心翼翼,眼里却有炽热的兴奋。

都是孩子心性,有不少的求知欲。萧笠有些迟疑,最后还是牵上了卫明歌的手。

从卫明歌的方向,可以依稀见他耳垂微红。果然男女有别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早就植入他心里。忽然想起那日他发病,一脸娇羞的模样,说他美得堪比女子也不为过。

她装作不经意的想抽回手,萧笠却挽的死死的,她有觉得好笑,便由着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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